2014年12月31日 星期三

TeaCup讀書會 (暨集思會) : 2015年1月份


TeaCup讀書會 (暨集思會)
日期 :2015年 1月18日(星期日)
時間: 下午3:00-5:00 (4:00-5:00 集思會)
地點: 樂融雅敍 (社企餐廳)
九龍塘 歌和老街公園
壁球及乒乓球中心地下
內容: 1. 自選書籍介紹
                2. 主題選讀
                3. 漂書
主辦:國際協作動力
聯絡:Desmond Chan 9033 4604 (請留言)
(與會者請自備書籍作介紹分享)

2014年12月29日 星期一

自主的人生

選擇,為什麼對人如此重要?很簡單,因為我們想做自己的主人,並由自已去譜寫自己的人生。問題的關鍵,不在於那些所謂精英並非真正的精英,也不在於我的選擇必然最好,而在於我的生命屬於我,我有自己的思想和判斷,因此可以作出理性選擇並為之負責。選擇自己想走的路,活出自己的人生,是現代人最深的渴求。要滿足這種渴求,我們就必須有權為自己做決定。家長制最大的惡,在於它貶低和否定了人的自主性。

對自主的重視,體現在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例如我們要求自由選擇自己的職業、婚姻、信仰和人生道路,甚至自己喜歡的政黨和政府。我們也發覺,在大多數情況下,我們總是較他人更加知道自己想要什麼。即使我們有時錯了,只要有自由,我們仍然可以修改甚至放棄原來的決定。人總是在一次又一次選擇中學習,學習作出好的和對的決定。更重要的是,我們不僅在乎結果,也在乎選擇本身。選擇的過程,其實就是在實現人的理性能力和道德能力,並讓自己真切感受到,自己有能力去建構、追求和實現自己的人生計劃,並且為自己的生命賦予意義。


這是一種自由人的意識。我們這種意識愈強,就愈不接受別人强加其意志於我們身上,愈不接受極權專制,愈加相信自己有權利去參與和決定關乎公益的公共事務。它們的合理性,直接源於我們對生命、對世界和對歷史的真實感受及理性認知。人的尊嚴基於此,自由和民主之所以可貴,其理也在此。

周保松:<自由的價值>,《政治的道德:從自由主義的觀點看》(香港: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14),頁41-47。

2014年12月10日 星期三

為什麼基本自由如此重要?

首先,有的自由是和人的生存狀態密切相關的,例如人身自由。試想像,如果有這樣一個國度,個體隨時會因政治觀點不同而被恐嚇被拘禁被奴役,隨時因宗教信仰不同而被羞辱被歧視被消失,那麼人就活在一個完全沒有安全感和沒有尊嚴的境況。沒有人可以為這些行為辯護,因為它們都是對個體直接的傷害,是客觀的惡。最基本的人身自由,是所有政治理論的共同底線,無關派別。沒有這條底線,人類就活在黑暗當中。

再談信仰和思想自由。或許有人說,既然明知掌權者不喜歡你有異於正統的政治觀和宗教觀,那你何必爭這些自由?何不從這些領域撤退,然後享受那吃喝玩樂的自由?原因很簡單,因為這些領域對作為人類的我們而言不可或缺。如果從信仰撤退,即意味著將生之意義,死之歸宿、靈魂之安頓這些根本的人生問題從我們的生命切割出去;如果從政治撤退,即意味著我們放棄做亞里士多德所說的政治動物,不再通過參與公共事務實踐人之為人最值得珍惜的理性能力和道德能力;如果從思想撤退,即意味著我們放棄獨立思考。

這些領域絕非可有可無,因為人只能在這些活動中實現自己。人的生命像一棵樹,要長得健康茁壯,能力、情感、信念就必須在不同領域得到充分開展實現,並在過程中建立自我,獲得認同,並看到生命的種種可能。一個從來沒有機會參與政治的人,將永遠無法體會什麼是集體自治,永遠不會意識到加諸其身的種種枷鎖絕非自有永有和不可改變。一個從來沒有機會獻身信仰的人,也很難在吃喝拉撒之外體悟到生命神聖敬畏的一面。愈多有助人類能力發展的領域受到限制,人就活得愈不完整。

這種缺失,不僅僅是對某一個體的傷害,而是對整個政治社群的傷害。因為當這些重要領域的大門一一關上,活在其中的人,久而久之,就會以為這些領域根本不存在,更加無從想像自己有實現這些活動的能力。難道不是這樣嗎?二千年來活在皇權統治下的國人,無論多聰明,就幾乎從來沒有人想像過,那個叫「皇帝」的統治者,其實可以由我們來選並由我們來換。更悲哀的是,因為我們從來沒有機會選,也就難以理解那種自由對我們到底有多大意義。我們甚至尋找種種理由說服自己,那些自由根本不屬於我們或根本不值得追求。我們遂活在一個不完整的世界卻以為過得很好。


周保松:<自由的價值>,《政治的道德:從自由主義的觀點看》(香港: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14),頁41-47。

2014年12月9日 星期二

活在一起

平等尊重本身就是一種重要的好。在這樣的道德關係中,我們尊重他人,同時得到他人相同的尊重。這份對等的尊重,不是建基於權力和金錢,不是建基於種種外在競爭,而是建基於我們共享的道德人格和公民身份。在這份平等尊重下建立起來的社會,我們會感受到一份踏實而不假外求的做人的尊嚴。這份尊嚴感,對我們每個人都無比重要,同時讓我們深切體會到,在最深的道德意義上,我們「活在一起」。


活在一起,並不意味著我們要抺平所有差異,也不意味著我們喪失各自的獨立性,而是意味著我們活在同一個道德社群,願意肯定彼此的道德人格,並願意以一種平等相待的方式一起生活,並分擔彼此的命運。我相信這樣的公共生活,對每個人都是重要的好。

周保松:<要求正義的權利>,《政治的道德:從自由主義的觀點看》(香港: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14),頁29-38。

2014年12月2日 星期二

獨裁之惡

獨裁之惡,是它將政治從我們的生活中異化出去,成為支配我們卻又與我們無關的外物,並使得我們整個生命失去公共性的一面。我們在這個世界吃喝玩樂生老病死,但這個世界卻不屬於我們,並時時刻刻受到有形無形的權力宰制。

久而久之,我們或會漸漸忘記,沒有公共生活的人生,是不完整的人生。我們遂對權力漠然,對苦難漠然,對惡本身漠然。

但這是制度帶來的惡果,而非人本來應該有的狀態。作為政治社群平等的一員,我們理應活在政治之中而非之外。而要打破這樣的困局,我們每個人必須在道德上較真,不犬儒不冷漠,相信公共議題皆有對錯好壞可言,並努力運用實踐理性去尋找答案。

在這樣的時代,我們需要一種較真的政治。愈較真,我們愈能看到道德在公共生活中的份量和力量,愈能恢復我們生命真實良善的一面。

周保松:<較真的政治>,《政治的道德:從自由主義的觀點看》(香港: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14),頁11-17。

2014年11月21日 星期五

哈佛公開課 :正義 (第10講分享會)


哈佛公開課 :正義 – 一場思辨之旅(第10講分享會)

日期:2014年12月13日(星期六)
時間:下午7:00-10:00 (9:00-10:00 集思會)
地點:香港城巿大學 學術樓(一) B5-307室
聯絡:Desmond Chan 9033 4604 (請留言)
報名:請到facebook 專頁登記


第10講  WHO DESERVES WHAT?/ ARISTOTLE
這是哈佛大學政治學教授Michael Sandel的公開課,全課程共12講。(本課將繼續探討亞里士多德(Aristotle) 的理論。 (分享會將播放選錄片段,參加者可自行從Youtube觀看有關影片,或閱讀《正義》第8章。)
參考:http://justiceopencourse.blogspot.hk/

不分種族、年齡、學歷,費用全免。All are welcome and it’s FREE!!!


什麼是公開課(Open Course)?
公開課或慕課(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 MOOC)都是基於資源共享原則,利用互聯網公開演講及相關課程資料,供大眾免費下載。外國很多著名大學包括耶魯、哈佛及麻省理工等都已提供課堂實錄的公開課。其中較出眾的公開課平台包括有edX, Udacity 及 Coursera等。
參考: OpenCourseWare (Wikipedia) | MOOC
http://en.wikipedia.org/wiki/Massive_open_online_course

為什麼舉辦公開課?
我們認為免費的公開課活動有助巿民增進知識。 透過協作學習及協作領導,我們希望參加者能提升自我反省能力並改善人際關係。在這一片細小的天空,我們將體驗平等相處和分享的自由,學習彼此尊重,認識身邊不同的人、嘗試了解彼此帶著不同的經驗和角度看世界,在跌跌碰碰中一同求進。

自主及終身學習
透過自主學習,我們或許可以突破功利的框框。追求學問,因此可以不完全等於職業培訓或追求社會認同的手段。自主學習的學習課題、內容及步伐可因應自己的需要調整,可跨學科及支援終身學習。

非規範學習
有別於一般的正規教育及職業培訓,非規範學習(informal and non-formal learning)强調配合個人多元發展的自主學習。本會認為公開課活動能鼓勵巿民參與非規範學習,有助個人多方面潛能的培育及發揮。

協作學習
透過資源共享,志同道合的朋友可以在共同有興趣的課題,一起合作、交流和分享,發揮協同效應,提升學習的果效。此外,共學者亦可透過組織協作學習小組,彼此分擔購買學習資源的成本,亦可透過網誌等與其他志趣相投的朋友聯繫,分享學習經驗及資源。

扶貧及社區教育

透過免費的公開課,本會期望義工組可在本港各社區,以至海外偏遠及貧困地區開設資源共享中心,讓世界上每一個人均可免費獲取知識,收窄貧富之間的資訊落差(digital divide)。 (註: 本會將計劃開辦香港公開學院,歡迎有志之士透過本會的協作領袖服務隊,共同參與策劃與落實計劃。)

2014年11月20日 星期四

法治的理想 - 最高層次的法治觀念

法治概念的最高層次是一種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礎,應該是對於人的價值的尊敬。法律應實踐出這個人文理想:每一個人都應該受到尊重和關懷,無論他或她是誰,無論他或她做過些甚麼,無分種族、膚色、宗教、性別、收入、階級、地位、職業或其他特點。一個人應受到尊重,不為甚麼,只因為他或她是一個人,有獨特的歷史、性格和自我。而法治的理想,就是去創造和維持一套原則、規例、程序和機構,以保障每個人的權益,防止它受到政府或其他人的侵犯,使每個人都有機會過一種合乎人的尊嚴的生活。

根據這種觀點,人類社會面對的最大挑戰,就是去創造一些條件 ─ 不單是法律上的,還包括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上的,使社會的成員能過幸福的生活,發揮他們的潛質,追求他們的理想,享受生命的恩賜。



撮錄自陳弘毅:<淺談法治的概念>,於氏著:《法治、人權與民主憲政的理想》(香港:商務印書館,2012),頁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