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9日 星期二

活在一起

平等尊重本身就是一種重要的好。在這樣的道德關係中,我們尊重他人,同時得到他人相同的尊重。這份對等的尊重,不是建基於權力和金錢,不是建基於種種外在競爭,而是建基於我們共享的道德人格和公民身份。在這份平等尊重下建立起來的社會,我們會感受到一份踏實而不假外求的做人的尊嚴。這份尊嚴感,對我們每個人都無比重要,同時讓我們深切體會到,在最深的道德意義上,我們「活在一起」。


活在一起,並不意味著我們要抺平所有差異,也不意味著我們喪失各自的獨立性,而是意味著我們活在同一個道德社群,願意肯定彼此的道德人格,並願意以一種平等相待的方式一起生活,並分擔彼此的命運。我相信這樣的公共生活,對每個人都是重要的好。

周保松:<要求正義的權利>,《政治的道德:從自由主義的觀點看》(香港: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14),頁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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