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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9日 星期一

自主的人生

選擇,為什麼對人如此重要?很簡單,因為我們想做自己的主人,並由自已去譜寫自己的人生。問題的關鍵,不在於那些所謂精英並非真正的精英,也不在於我的選擇必然最好,而在於我的生命屬於我,我有自己的思想和判斷,因此可以作出理性選擇並為之負責。選擇自己想走的路,活出自己的人生,是現代人最深的渴求。要滿足這種渴求,我們就必須有權為自己做決定。家長制最大的惡,在於它貶低和否定了人的自主性。

對自主的重視,體現在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例如我們要求自由選擇自己的職業、婚姻、信仰和人生道路,甚至自己喜歡的政黨和政府。我們也發覺,在大多數情況下,我們總是較他人更加知道自己想要什麼。即使我們有時錯了,只要有自由,我們仍然可以修改甚至放棄原來的決定。人總是在一次又一次選擇中學習,學習作出好的和對的決定。更重要的是,我們不僅在乎結果,也在乎選擇本身。選擇的過程,其實就是在實現人的理性能力和道德能力,並讓自己真切感受到,自己有能力去建構、追求和實現自己的人生計劃,並且為自己的生命賦予意義。


這是一種自由人的意識。我們這種意識愈強,就愈不接受別人强加其意志於我們身上,愈不接受極權專制,愈加相信自己有權利去參與和決定關乎公益的公共事務。它們的合理性,直接源於我們對生命、對世界和對歷史的真實感受及理性認知。人的尊嚴基於此,自由和民主之所以可貴,其理也在此。

周保松:<自由的價值>,《政治的道德:從自由主義的觀點看》(香港: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14),頁41-47

2014年12月10日 星期三

為什麼基本自由如此重要?

首先,有的自由是和人的生存狀態密切相關的,例如人身自由。試想像,如果有這樣一個國度,個體隨時會因政治觀點不同而被恐嚇被拘禁被奴役,隨時因宗教信仰不同而被羞辱被歧視被消失,那麼人就活在一個完全沒有安全感和沒有尊嚴的境況。沒有人可以為這些行為辯護,因為它們都是對個體直接的傷害,是客觀的惡。最基本的人身自由,是所有政治理論的共同底線,無關派別。沒有這條底線,人類就活在黑暗當中。

再談信仰和思想自由。或許有人說,既然明知掌權者不喜歡你有異於正統的政治觀和宗教觀,那你何必爭這些自由?何不從這些領域撤退,然後享受那吃喝玩樂的自由?原因很簡單,因為這些領域對作為人類的我們而言不可或缺。如果從信仰撤退,即意味著將生之意義,死之歸宿、靈魂之安頓這些根本的人生問題從我們的生命切割出去;如果從政治撤退,即意味著我們放棄做亞里士多德所說的政治動物,不再通過參與公共事務實踐人之為人最值得珍惜的理性能力和道德能力;如果從思想撤退,即意味著我們放棄獨立思考。

這些領域絕非可有可無,因為人只能在這些活動中實現自己。人的生命像一棵樹,要長得健康茁壯,能力、情感、信念就必須在不同領域得到充分開展實現,並在過程中建立自我,獲得認同,並看到生命的種種可能。一個從來沒有機會參與政治的人,將永遠無法體會什麼是集體自治,永遠不會意識到加諸其身的種種枷鎖絕非自有永有和不可改變。一個從來沒有機會獻身信仰的人,也很難在吃喝拉撒之外體悟到生命神聖敬畏的一面。愈多有助人類能力發展的領域受到限制,人就活得愈不完整。

這種缺失,不僅僅是對某一個體的傷害,而是對整個政治社群的傷害。因為當這些重要領域的大門一一關上,活在其中的人,久而久之,就會以為這些領域根本不存在,更加無從想像自己有實現這些活動的能力。難道不是這樣嗎?二千年來活在皇權統治下的國人,無論多聰明,就幾乎從來沒有人想像過,那個叫「皇帝」的統治者,其實可以由我們來選並由我們來換。更悲哀的是,因為我們從來沒有機會選,也就難以理解那種自由對我們到底有多大意義。我們甚至尋找種種理由說服自己,那些自由根本不屬於我們或根本不值得追求。我們遂活在一個不完整的世界卻以為過得很好。


周保松:<自由的價值>,《政治的道德:從自由主義的觀點看》(香港: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14),頁41-47

2014年12月9日 星期二

活在一起

平等尊重本身就是一種重要的好。在這樣的道德關係中,我們尊重他人,同時得到他人相同的尊重。這份對等的尊重,不是建基於權力和金錢,不是建基於種種外在競爭,而是建基於我們共享的道德人格和公民身份。在這份平等尊重下建立起來的社會,我們會感受到一份踏實而不假外求的做人的尊嚴。這份尊嚴感,對我們每個人都無比重要,同時讓我們深切體會到,在最深的道德意義上,我們「活在一起」。


活在一起,並不意味著我們要抺平所有差異,也不意味著我們喪失各自的獨立性,而是意味著我們活在同一個道德社群,願意肯定彼此的道德人格,並願意以一種平等相待的方式一起生活,並分擔彼此的命運。我相信這樣的公共生活,對每個人都是重要的好。

周保松:<要求正義的權利>,《政治的道德:從自由主義的觀點看》(香港: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14),頁29-38

2014年12月2日 星期二

獨裁之惡

獨裁之惡,是它將政治從我們的生活中異化出去,成為支配我們卻又與我們無關的外物,並使得我們整個生命失去公共性的一面。我們在這個世界吃喝玩樂生老病死,但這個世界卻不屬於我們,並時時刻刻受到有形無形的權力宰制。

久而久之,我們或會漸漸忘記,沒有公共生活的人生,是不完整的人生。我們遂對權力漠然,對苦難漠然,對惡本身漠然。

但這是制度帶來的惡果,而非人本來應該有的狀態。作為政治社群平等的一員,我們理應活在政治之中而非之外。而要打破這樣的困局,我們每個人必須在道德上較真,不犬儒不冷漠,相信公共議題皆有對錯好壞可言,並努力運用實踐理性去尋找答案。

在這樣的時代,我們需要一種較真的政治。愈較真,我們愈能看到道德在公共生活中的份量和力量,愈能恢復我們生命真實良善的一面。

周保松:<較真的政治>,《政治的道德:從自由主義的觀點看》(香港: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14),頁11-17。

2014年4月30日 星期三

信任與社會資本

我始終堅信,一個國家必須以合作態度行動,才能解決國家的問題。政府是個正式機制,透過政府,人民才能集體行動。個人對於應該做什麼事,看法難免不同,這是集體行動那麼困難的原因。所以,需要妥協,而妥協必須建立在信任上:某個群體今天讓步,是因為他們曉得未來另一個群體也會讓步。人們必須懷有信任感,相信所有的人都會受到公平對待。
但是,群體成員的利益和觀點必須在某個方向看齊,共同行動才會比較容易;也就是說,在某種程度上,每個人都在同一艘船上……

有些社會學家試著以社會資本(social capital)來解釋信任對整體經濟造成的影響。一個經濟體如果擁有較多的社會資本,生產力會較高,就像擁有較多人力資本或實體資本的經濟體那樣。信任,正是社會資本所有概念的基礎;人們能夠滿懷自信,相信會在保有尊嚴的情形下受到公平對待。為此,他們會有所回報。

 社會資本有如將社會凝聚在一起的黏膠。如果個人相信經濟體系、政治體系不公平,黏膠就發揮不了作用,社會的運作便趨於不良。舉例來說,不丹政府為保護森林,限制每戶家庭只可砍伐一定數量的樹木供自己使用。但在這個散居各處的國度,如何執行這種法令?答案很簡單,靠的就是社會資本。談到環境保護,不丹人已經將對的行為內化;欺騙是不對的行為,所以他們不做這種事。再看另一個極端例子,在蘇聯解體後的烏茲別克,當地大部分的温室都沒有玻璃,亦因此失去效用。有人告訴我,由於烏茲別克經濟環境較差,很多人跑去偷温室玻璃,即使沒有人知道偷來的玻璃要做什麼,但似乎為了多一點安全感,反正他們不去偷,別人也會去偷……

最近有關社會規範方面的研究指出,許多人或甚至絕大多數人,不會為了個人的私利而做出傷害社會的行為,但前提是他們見到了大部分的人也這麼做。反之亦然。當人身邊的違規行為數目夠多,良好的行為很快就會退化。



摘錄自史迪格里茲  Joseph E. Stiglitz (2012),《不公平的代價:破解階級對立的金權結構》,頁154-156。台灣:天下。


2014年4月19日 星期六

公共領域 (Public Sphere)

公共領域的概念是哈伯瑪斯(Jürgen Habermas)提出的,哈伯瑪斯認為要用絕對標準來衡量現代社會,什麼是真、善、美等等是很困難的。那我們能怎麼做?我們只能夠創造一個好的環境讓人對某些問題作對話。在對話的過程裡,儘量把身分地位拿開,只看彼此講話的內容與論據,不以人廢言。過程中要真誠平等的對話。他覺得現代社會這些很重要,因為沒有絕對標準,只能透過對話慢慢形成共識。如果對話沒法產生共識,才去投票,少數服從多數。對他來講民主不單是投票的過程,更重要的是投票之前,我們對問題有沒有更好的理解,用比較理性的態度去投票。

Public sphere (Öffentlichkeit)

Habermas argued that the essential characteristic of the Öffentlichkeit culture was its "critical" nature. Unlike "representational" culture where only one party was active and the other passive, the Öffentlichkeit culture was characterized by a dialogue as individuals either met in conversation, or exchanged views via the print media. Public sphere is a spac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a public-minded rational consensus.



參考資料 Reference:
1. http://en.wikipedia.org/wiki/J%C3%BCrgen_Habermas
2. 陳健民,〈大學與公民兩地社會建設:中港兩地的經驗〉。江明修編(2011),《社會企業與公益創新:邁向公民社會》,頁34,台灣:airiti press

2014年4月17日 星期四

公民社會

公民社會由自主與多元開放的民間組織所構成

我們所談的公民社會究竟是什麼樣的公民社會?廣義來講很簡單,就是由公民組成的社會。在這樣的定義下,國家必須尊重公民的權力,反過來,公民也有必須實踐的責任和義務。比如排隊不要插隊等等,這是我們公民應有的美德。雖然我覺得這麼廣義已經很有意義了,但學者一般不會用這麼廣義的定義,學者關注的是公民美德的問題。一般來說,社會學家所定義的公民社會是由自主與多元開放的民間組織所構成的公共領域。通過這個領域,公民可進行對話、聯繫與合作促進公共利益,解決公共問題。這是屬於政府的架構以外的,所以我們說非政府組織,這是大家所理解的NGO。在此我想强調「多元開放」,也就是參加與不參加、離開或加入都是自由的、自願的。因此,在同樣的領域裡會有不同類型的團體; 同一類型的團體也很多互相競爭的。



摘錄自: 陳健民,〈大學與公民兩地社會建設:中港兩地的經驗〉。江明修編(2011),《社會企業與公益創新:邁向公民社會》,頁12-13,台灣:airiti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