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於「做自己」,就是「做別人要我做的」。做別人要我做的,就是根據社會期望去做應該做的,我給這樣的行為取了個誇張的代名詞,叫做「做罐頭」。(因為罐頭是工厰生產線上大量製造的產品,每個罐頭產品幾乎一樣,也都安全地成為社會需要的東西)。
…做罐頭,符合了社會的期待,於是成了穩定社會的力量;做自己,同步了內在的流動力量,活出了生命的美麗,也為世界增添色彩。所以,做罐頭很好,做自己也很好。
…為什麼要當罐頭?因為罐頭有其存在的必要,這個社會是設計給罐頭來活的。做罐頭輕鬆很多,因為罐頭的世界可以少掉很多麻,也不必跟旁邊的罐頭解釋太多。
因此,當罐頭可以省掉很多很多對抗社會期望的壓力。省掉這些抵抗的力氣,可以用來好好地「做自己」,於是我開始有空間和力氣,可以靜靜扎實地寫文章,實現當作家的夢想。
…對大部分符合社會期待的人來說,「穩定與安全」是第一優先。所以,冒險不被鼓勵;追求自己的夢想,也常常被警告。因為那些符合社會期待而活的朋友,心裡也有蠢蠢欲動的夢想,如果他們鼓勵我冒險,那他們如何面對不敢實現夢想的自己?所以,那些警告的話,其實是他們在對自己說的,是要阻擋他們自己的;而我,可以擁有自己的聲音,擁有自己的選擇。
…美麗,常常來自於冒險。雖然你我都知道,那個冒險的過程,社會不會為你背書,因而孤單很多,挫折不會少,就看你的人生想實現什麼了!
…做自己,意思是聽從心裡的聲音、實現自己的心、長成自己希望的樣貌。活出自己希望的樣子,是你生命的責任。做自己的路上,常常會孤單,而且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同時,因為嘗試了,會減少遺憾,於是生命得以更有完整感。
…所以,當心裡的聲音很大的時侯,做自己會很美;當心裡的聲音普通的時候,做一點罐頭,做一點自己,挺好;當心裡的聲音跟社會期待一樣的時候,那就享受做罐頭的輕鬆吧!
黃士鈞,《做自己,還是做罐頭?》,(臺北巿:方智,2012),頁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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