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7日 星期四

公民社會

公民社會由自主與多元開放的民間組織所構成

我們所談的公民社會究竟是什麼樣的公民社會?廣義來講很簡單,就是由公民組成的社會。在這樣的定義下,國家必須尊重公民的權力,反過來,公民也有必須實踐的責任和義務。比如排隊不要插隊等等,這是我們公民應有的美德。雖然我覺得這麼廣義已經很有意義了,但學者一般不會用這麼廣義的定義,學者關注的是公民美德的問題。一般來說,社會學家所定義的公民社會是由自主與多元開放的民間組織所構成的公共領域。通過這個領域,公民可進行對話、聯繫與合作促進公共利益,解決公共問題。這是屬於政府的架構以外的,所以我們說非政府組織,這是大家所理解的NGO。在此我想强調「多元開放」,也就是參加與不參加、離開或加入都是自由的、自願的。因此,在同樣的領域裡會有不同類型的團體; 同一類型的團體也很多互相競爭的。



摘錄自: 陳健民,〈大學與公民兩地社會建設:中港兩地的經驗〉。江明修編(2011),《社會企業與公益創新:邁向公民社會》,頁12-13,台灣:airiti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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