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日 星期六

自由人 (二)




自由人是具有理性自主(rational autonomy)和道德自主(moral autonomy)能力的個體。要成為自由人,我們必須充分發展這些能力。這些能力界定人的道德身分,並且是我們活得幸福的重要條件。道理是這樣:

)  如果我們不是獨立主體,沒有屬於自己的信仰和價值,沒有完整的人格,我們談不上過着自己的人生,並很容易在各種大我論述中淪為集體的工具。

) 如果我們欠缺理性反省能力,不問緣由便接受社會主流價值,不加質疑便服從外在權威,並任由當下慾望支配自己,我們談不上活出自己的人生。人不能沒有信念而活。信念結成意義之網,人在其中安頓。但這些信念必須是真的、對的和好的。沒有人願意活在虛妄錯誤無聊之中。要知道什麼是真是對是好,我們必須反思。經過反思的人生,才是的人生,才值得過。

) 如果我缺乏道德能力,將難以展開公平的社會合作,建立彼此信任和互相關懷的倫理關係。要合作,便必須有強制性的人人遵守的規則。什麼樣的規則才公平合理,並使得每個參與者樂於接受?這是所有政治社群必須面對的問題。我們重視這個問題,並努力尋找答案,即意味著人是可以對政治秩序作出道德評價的能動者(agent),並期許社會制度合乎正義要求。正義社會的前提,是有正義感的公民。公民的正義感,彰顯了人的道德自主。人的道德自主,則是倫理生活的必要條件。

周保松(2010),《自由人的平等政治》,北京:三聯,自序002頁。 序(全文)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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