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改革開放三十年,經濟上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但在發展過程中,卻也造成很大的社會不公,一些低下階層未能從中獲益,貧富懸殊問題更是日益加劇。經濟的不平等,帶來機會的不平等,帶來階級分化,帶來形形色色的對弱者的宰割,一些公民不能享有最基本的教育、醫療和退休保障,活在貧困邊緣。羅爾斯的差異原則告訴我們,如果我們真的重視人人平等,真的重視社會正義,那麼社會發展的目標,不應該只是讓一部分人富起來,而是所有人都能從中獲益,包括社會中最弱勢的階層,這是一個值得我們追求的目標。
周保松(2010),《自由人的平等政治》,北京:三聯,頁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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