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1日 星期五

哈佛公開課 :正義 (第10講分享會)


哈佛公開課 :正義  一場思辨之旅(10講分享會)

日期:20141213(星期六)
時間:下午7:00-10:00 (9:00-10:00 集思會)
地點:香港城巿大學 學術樓(一) B5-307室
聯絡:Desmond Chan 9033 4604 (請留言)
報名:請到facebook 專頁登記


10  WHO DESERVES WHAT?/ ARISTOTLE
這是哈佛大學政治學教授Michael Sandel的公開課,全課程共12講。(本課將繼續探討亞里士多德(Aristotle) 的理論。 (分享會將播放選錄片段,參加者可自行從Youtube觀看有關影片,或閱讀《正義》第8章。)
參考:http://justiceopencourse.blogspot.hk/

不分種族、年齡、學歷,費用全免。All are welcome and it’s FREE!!!


什麼是公開課(Open Course)
公開課或慕課(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 MOOC)都是基於資源共享原則,利用互聯網公開演講及相關課程資料,供大眾免費下載。外國很多著名大學包括耶魯、哈佛及麻省理工等都已提供課堂實錄的公開課。其中較出眾的公開課平台包括有edX, Udacity Coursera等。
參考: OpenCourseWare (Wikipedia) | MOOC
http://en.wikipedia.org/wiki/Massive_open_online_course

為什麼舉辦公開課?
我們認為免費的公開課活動有助巿民增進知識。 透過協作學習及協作領導,我們希望參加者能提升自我反省能力並改善人際關係。在這一片細小的天空,我們將體驗平等相處和分享的自由,學習彼此尊重,認識身邊不同的人、嘗試了解彼此帶著不同的經驗和角度看世界,在跌跌碰碰中一同求進。

自主及終身學習
透過自主學習,我們或許可以突破功利的框框。追求學問,因此可以不完全等於職業培訓或追求社會認同的手段。自主學習的學習課題、內容及步伐可因應自己的需要調整,可跨學科及支援終身學習。

非規範學習
有別於一般的正規教育及職業培訓,非規範學習(informal and non-formal learning)强調配合個人多元發展的自主學習。本會認為公開課活動能鼓勵巿民參與非規範學習,有助個人多方面潛能的培育及發揮。

協作學習
透過資源共享,志同道合的朋友可以在共同有興趣的課題,一起合作、交流和分享,發揮協同效應,提升學習的果效。此外,共學者亦可透過組織協作學習小組,彼此分擔購買學習資源的成本,亦可透過網誌等與其他志趣相投的朋友聯繫,分享學習經驗及資源。

扶貧及社區教育

透過免費的公開課,本會期望義工組可在本港各社區,以至海外偏遠及貧困地區開設資源共享中心,讓世界上每一個人均可免費獲取知識,收窄貧富之間的資訊落差(digital divide) (: 本會將計劃開辦香港公開學院,歡迎有志之士透過本會的協作領袖服務隊,共同參與策劃與落實計劃。)

2014年11月20日 星期四

法治的理想 - 最高層次的法治觀念

法治概念的最高層次是一種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礎,應該是對於人的價值的尊敬。法律應實踐出這個人文理想:每一個人都應該受到尊重和關懷,無論他或她是誰,無論他或她做過些甚麼,無分種族、膚色、宗教、性別、收入、階級、地位、職業或其他特點。一個人應受到尊重,不為甚麼,只因為他或她是一個人,有獨特的歷史、性格和自我。而法治的理想,就是去創造和維持一套原則、規例、程序和機構,以保障每個人的權益,防止它受到政府或其他人的侵犯,使每個人都有機會過一種合乎人的尊嚴的生活。

根據這種觀點,人類社會面對的最大挑戰,就是去創造一些條件 不單是法律上的,還包括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上的,使社會的成員能過幸福的生活,發揮他們的潛質,追求他們的理想,享受生命的恩賜。



撮錄自陳弘毅:<淺談法治的概念>,於氏著:《法治、人權與民主憲政的理想》(香港:商務印書館,2012),頁2-8

2014年11月17日 星期一

人間有情

人類運用理智,發明了原子彈,登陸了月球,最近更初步完成了人類基因組的解碼。但是,理智不能告訴我們,為甚麼生命是有意義、有價值的,它也不能為人提供動力,使人在最困難、最痛苦的環境中,仍然向前奮進。才是生命動力的最重要泉源。人間有情,這包括親情、愛情、友情,以至愛國的情懷,以至悲天憫人的為全人類幸福的慈悲博愛之情。根據中國傳統文化所蘊藏的生命的學問,生命成長的其中一個秘密便是通過禮樂和其他方面的教化,培養和發展健康的情操,從而將生命中的激情投進真正有意義和有價值的事業之中。


陳弘毅:<人間有情>,於氏著:《法治、人權與民主憲政的理想》(香港:商務印書館,2012),頁264-265

2014年11月16日 星期日

公民社會的七個面向


按香港大學陳弘毅教授研究分析,當代公民社會理論大約可以分為下列七種:

1. 歷史社會學的公民社會理論
以英國人類學家蓋爾涅(Ernest Gellner)為代表,蓋氏以反思的方式對公民社會的特徵、歷史背景到它與其他組織社會模式的差別,進行宏觀的比較歷史分析。他反對將豐富的公民社會意涵單純地與國家機器相對,而忽略了其它宰制關係,例如血緣、宗教、地區性的社群對成員的控制,蓋氏認為公民社會的精髓,是個人有自由去決定自己人生的未來,免除在專制獨裁權力下的恐懼中生活。公民社會是建構在一種多元的社會,沒有人可以阻止人們自由參加或退出社會團體。在西方社會公民社會、巿場和政治相互獨立,不相隸屬。

2. 社群主義的公民社會理論
以英國學者泰勒(Charles Taylor)與美國學者瓦爾澤(Michael Walzer)為代表,泰氏強調公民社會與國家的區分,認為公民社會是否存在的標準有三:一是社會中存在著不受國家權力支配的民間社團自由活動的空間;二是整個社會可藉由民間團體自我組織、自我協調;三是民間團體能影響和參與決定國家的政策。他認為公民社會並非一種外在於政治權力的領域,而是深深穿透這種權力的一種力量,使權力處於它團體的成員,但因為國家能挑戰公民社會中不平等的權力關係,因此公民身分相對於人作為其它團體的成員,具有優越性,是以公民社會有責培養出關心公共事務的公民。

3. 民主主義的公民社會理論
以英國著名的左翼學者柯恩(John Keane)為代表,他認為民主是一種獨特的政治運作模式。在民主體制中,公民社會與國家一樣是必須的,公民社會的存在是民主化的必備要素,公民社會的核心特徵是多元主義、平等的多樣性和對於差異性的寛容。在民主社會中,國家的權力是受公民社會監督的,政治權力應被多元地分享,民主化不意味著民主國家的權力無遠弗屆,乃至於凌駕於公民社會的領域,而公民社會中的人民的自發參與以及自治關係,不表示公民社會可以取代民主國家的功能。他强調公民社會的存在和發展,有賴於若干程序上、法制上的保障。公民社會的存在是民主的必要條件,一方面它形塑民主政治,另一方面它監察著民主國家。

4. 以公共領域為核心的公民社會理論
以德國當代著名理論家哈伯瑪斯(Jürgen Habermas)為代表,其早期著作《公共領域的結構變遷》對公民社會思想有巨大的影響。他認為公民社會是與國家相對的私人自主的領域;私人領域是從公共權力中解放形式的,巿場經濟即為它的基礎。哈氏標舉「公共領域」來解決其著名的兩界說中「體系界」對「生活界」的殖民,公共領域是一個溝通架構,透過公民社會的網絡植根於生活世界,公民社會的核心架構包括非政府組織和非營利組織的聯繫和志願團體。公民社會其中一個重要的功能就是將私人領域中遇到的實際問題過濾與轉介至公共領域,成為公眾議題。把一些原被認為私人生活中的問題,帶進公共領域,引起公眾的關注以至政府的回應。

5. 保守主義色彩的公民社會理論
以美國社會學家席爾思(Edward Shils)為代表,徐氏的洞見在於指出公民社會的首要特徵在於公民性(civility)的具備。這種公民性的核心就是公民集體自我意識(civil collective self-consciousness),從而促進了成員對社群的認同,成員彼此相互尊重守禮,重視社群的共同利益或整體利益,而願意妥協,他們能處理、克服,乃至超越了公民社會因為多元性所產生的共同利益衝突與矛盾,使社會秩序得到維持。

6. 文化社會學的公民社會理論
以美國著名社會學家亞力山大(Jeffery Alexander)為代表,他以文化社會的角度切入公民社會的討論,將公民社會獨立於國家以外的各種機構和組織,如巿場、家庭、宗教、社團和其它社會合作關係、民意法定權利、政黨等等;亞氏指出公民社會作為一個團結的領域(solidarity sphere),强調公民社會是民族群體的「我群性」(weness)。而公民社會一方面承認個人化,另一方面又需要形成集體認同和及集體意識,這就是公民社會的公民團結的個人和集體向度之間的張力,也是公民社會的弔詭。

7. 全球性公民社會理論
以美國國際法學者法爾克(Richard Falk)為代表,法氏認為全球化的力量有兩種,一種是全球性的巿場力量,他稱為「從上而下的全球化」(globalization-from-above);一種是對全球化提出異議的社會運動(social activism)他稱為「從下而上的全球化」而全球性公民社會即是這兩種全球化力量的表現法。法氏定義為「一個行動與思想的領域,由個別的與集體的公民行動組成,以志願與非營利性質的組織,在不同國家與跨國層面上進行」各式個樣的非政府組織和社會運動,如民主運動、人權運動、環保運動、女權運動、和平運動和其它反對經濟全球化所造成的惡果。


蘇佳善,《民主推進器-兩岸三地的公民社會》(臺北巿:獨立作家,2014),頁58-62。參考:陳弘毅,<巿民社會的理念與中國的未來>,「公民與國家」學術研討會,臺北: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民國9011月,頁14-34

2014年11月15日 星期六

非營利組織的角色與功能


根據美國學者凱默爾(Kraemer)從大多數非營利組織的特性、目標與積效等研究分析,認為非營利組織在現代國家之角色功能可歸納為四種:

1) 開拓與創新的角色功能
非營利組織因具有彈性、功能自發性、民主代表性的特色,對社會大眾的需求知覺十分敏銳,經常運用組織多樣化的人才,發展出適時的策略,付諸規劃執行,並從實際行動中驗證理想,制定出合適的策略和方案,引導社會革新。

2) 改革與創導的角色功能
非營利組織在廣泛參與社會的實踐中,比較瞭解社會存在的問題和群眾的需求,經常會通過實踐開展討論和遊說,促成社會態度的轉變,進而推動公共政策或法規的制定與完善。

3) 價值維護的角色功能
非營利組織透過公益活動的實際運作,鼓勵社會大眾積極參與對社會公共事務的關懷,提供社會菁英人才的培育,有助於民主社會理念和各種社會正面價值觀的維護。另外,對增進社會大眾的知識、提升人格及人性尊嚴的啟發具有正面意義。

4) 服務提供的角色功能
當政府礙於資源與價值優先順序規劃的限制,而無法充分實踐其保衛社會福利功能時,非營利組織的多種類、多樣化的服務傳輸,正好彌補這項不足;相對的也提供人民更廣泛的選擇機會,發揮尊重人的本意。


蘇佳善,《民主推進器-兩岸三地的公民社會》(臺北巿:獨立作家,2014),頁106-107

2014年11月7日 星期五

建立公平社會


中國改革開放三十年,經濟上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但在發展過程中,卻也造成很大的社會不公,一些低下階層未能從中獲益,貧富懸殊問題更是日益加劇。經濟的不平等,帶來機會的不平等,帶來階級分化,帶來形形色色的對弱者的宰割,一些公民不能享有最基本的教育、醫療和退休保障,活在貧困邊緣。羅爾斯的差異原則告訴我們,如果我們真的重視人人平等,真的重視社會正義,那麼社會發展的目標,不應該只是讓一部分人富起來,而是所有人都能從中獲益,包括社會中最弱勢的階層,這是一個值得我們追求的目標。

周保松(2010),《自由人的平等政治》,北京:三聯,頁77

2014年11月5日 星期三

道德人的兩種能力

羅爾斯認為,道德平等的基礎,是由於我們最低限度地擁有兩種能力,因而被視為道德人(moral person) ,並由此應該享有平等的權利。他說:
「道德人有兩個主要特點:第一是他們能夠擁有(也被設想為擁有)一種關於他們人生觀(conception of good)(表現為一個理性的生活計劃)的能力,第二是他們能夠擁有(也被設想為獲得)一種正義感的能力,即至少在最低程度上,能夠在一般情況下有效地應用及依從正義原則行事。我們用原初狀態中對人的描述,勾勒出將被選擇的正義原則所應用的對象……於是我們看到,這種道德人格的能力,是配享得平等正義的資格的充分條件(sufficient condition for  being entitled to equal justice)。」(TJ, 505/422 rev.)
具體點說,第一種能力,是指一種形成、修改及理性地追求不同人生觀的能力,只有擁有這種能力,人才可以自主地選擇自己的人生計劃,過自己認為值得過的生活。第二種能力是指能夠了解、應用並依正義原則行事的能力。這種能力令我們可以作出自主的道德判斷,參與訂立及自願接受正義原則的規範。羅爾斯認為,作為經驗事實,絶大部分人在正常環境下,成長到某一階段,自然擁有這兩種能力。更重要的是,雖然發展這兩種能力的程度,人人各有不同,卻不妨礙人們作為平等的道德人的資格,因為關鍵是人們具有作為道德人的潛能,而不是該潛能實現的程度。一個擁有這種能力的人,無論其能力是否已經得到發展,都能得到正義原則的徹底保護。”(TJ, 509/445-446 rev.) 因此,雖然人們存在著種種先天和後天的差異,但就作為理性能動者(),可以自主地形構人生計劃和服從道德原則的能力這點而言,我們是平等的。

周保松(2010),《自由人的平等政治》,北京:三聯,頁40-41

2014年11月1日 星期六

自由主義 Liberalism

自由主義有不同流派,而我認為,羅爾斯所代表的左翼自由主義傳統提供的正義社會圖像,值得我們認真對待。最主要的原因,是這個傳統將自由和平等作為現代社會的核心價值,並以此為基礎建構公正的社會制度。我相信,人們對自由平等可以有不同詮釋;但我不相信,公然反對自由平等的理論和制度,可以有道德正當性,並能贏得人民的支持……

……自由主義最根本的理念,是將人理解為自由人,具有平等的道德地位,並願意在一起進行公平的社會合作,從而確保每個公民享有充分的自由和足夠的社會資源,去好好追求和實現自己的美好人生。這是自由主義的出發點。這個理念看似平平無奇,背後卻反映自由主義獨特的政治理想:


……首先,自由主義認為政治和道德密不可分。政治生活的最高目的,不是權力鬥爭,不是區分敵我,不是人壓迫人,而是根據正義原則建立一個道德社群,保障人的基本權利,實現人的根本利益,並令得政治權力的行使具有正當性……


……第二,自由主義是以個體為本的政治哲學。自由主義先將人理解為獨立自主,擁有反思意識和價值意識,並有自己人生計劃的個體,然後從個體的視角,追問怎樣的政治秩序才能合理地保障和促進人的根本利益……


……第三,既然自由主義將人理解為可作獨立思考和理性判斷的自主個體,那麼它一定要容許和尊重人們的思想和行動自由。自由的重要,不僅在於人有選擇的能力,也在於人的多元性。……


……第四,自由主義堅持人人平等。所謂平等,是指就每個公民作為獨立自主的自由人這一身分而言,每個人具有平等的道德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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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beralism”譯為左翼自由主義,以便和放任自由主義右翼自由主義”(Liberitarianism),又或新自由主義”(neo-liberalism)作出區分。在歐洲,Liberalism的政治主張,較為接近社會民主主義”(Social Democracy) 的立場。不過,這些政治光譜的劃分,很易遭過度簡化和誤讀,因為在不同文化不同語境下,所謂左右之分常有不同指涉,而持有相近政治立場的思想家,對於立場背後的理由,亦可能差別很大。讀者如欲評價某位哲學家的觀點,最好是先閱讀原典,準確了解他的論証,然後才下判斷,否則會很易因為哲學標簽而簡化問題。(周保松,頁0062)

周保松(2010)<結語:什麼是自由主義>,載於《自由人的平等政治》,北京:三聯,230-23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