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6日 星期三

推展”工賑”並不等同發展社企

雖然發展社會企業是有助推展及落實工賑”(平安鐘服務及明途的零售業務都聘請了不少低技術人士及弱勢社群),但是提供就業往往只是成功社會企業的副產品,如果政府的目的是希望所有工賑類的社會企業都能達致自負盈虧而不需要政府的經常性資助,並能成功協助政府以工賑取代福利模式的就業支援服務,那政府不是刻意的把社企的概念扭曲,就是相關的官員根本還未能掌握推展工賑與社企發展之間的關係。當然我們應該支持政府撥出更多的資源支援工賑類社企於香港發展,但是政府狹隘的將社企等同於工賑,將就業融合看成是社企的唯一目標,這不單會窒礙一些可能的社會創業家以社創精神創立更多元化的社會企業;而一個更差的局面,就是大部分推展就業融合的社會企業都會在數年後政府資助完結後統統結業,最後的結果是經過熱烘烘的討論和實踐以後,並沒有太多像樣的社會企業能留下來繼續為社會的福祉作出貢獻。



摘錄自: 阮耀啟 (2008) 社會企業帶來甚麼轉變?青年研究學報,第十一卷,第一期(總第二十一號)

沒有留言: